心脏移植后的患者多数情况下无须植入起搏器,是否需要植入主要与移植后窦房结功能恢复、手术并发症、排斥反应、原发心脏疾病等因素有关。
移植心脏的窦房结功能通常在术后数周内逐渐恢复,期间可能出现短暂心动过缓,可通过临时起搏器过渡,无须永久植入。
术中若损伤传导系统可能导致房室传导阻滞,表现为持续心率过缓或心律失常,此时需评估后植入永久起搏器。
急性排斥反应可能引发心肌水肿影响电传导,需通过免疫抑制剂控制排斥反应,若造成不可逆传导障碍则需起搏器支持。
若受者术前存在严重窦房结病变或传导系统疾病,移植后可能需延续起搏治疗,需结合术前心电图及术中评估决定。
心脏移植患者应定期复查心电图与动态心电监测,避免剧烈运动,出现头晕或晕厥等症状时需及时就医评估心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