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无力患者在病情稳定、医生评估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怀孕生育,但需严格监测病情变化并调整治疗方案。
孕前需由神经内科和产科医生联合评估,重点检查胸腺状况、抗体水平及呼吸功能,若存在胸腺瘤或重症肌无力危象病史需谨慎。
溴吡斯的明等胆碱酯酶抑制剂相对安全,但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可能需替换为妊娠期适用药物,禁用吗替麦考酚酯等致畸药物。
分娩时可能因肌肉疲劳导致产程延长,建议选择有重症监护条件的医院,剖宫产指征较普通孕妇放宽,需预防产后肌无力危象。
新生儿暂时性肌无力发生概率约10%-20%,与母体抗体经胎盘传递有关,通常2-4周自愈,极少数会发展为先天性肌无力综合征。
妊娠期间每月需复查肌力、肺功能及抗体滴度,哺乳期避免使用经乳汁分泌药物,建议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内密切监测喂养情况与肌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