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后人工流产出现残留物可能与子宫收缩不良、胚胎组织粘连、手术操作不彻底、凝血功能异常等因素有关,需通过药物或清宫手术处理。
流产后子宫收缩乏力可能导致蜕膜组织排出不全,可遵医嘱使用缩宫素注射液、益母草颗粒、五加生化胶囊等药物促进宫缩。
胚胎组织与子宫壁粘连紧密时易残留,可能与既往宫腔操作史或感染有关,表现为持续出血,需行宫腔镜下清宫术。
负压吸引术操作角度受限或孕周较大时,可能遗漏部分绒毛组织,需结合超声评估后决定是否需要二次清宫。
血小板减少或抗磷脂综合征等疾病会导致创面血栓形成不良,需先纠正原发病再处理残留,可使用氨甲环酸等止血药物。
术后建议卧床休息3-5天,定期复查超声观察宫腔情况,避免剧烈运动及性生活1个月,出血异常时需及时返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