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生期心肌病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指标及排除其他心脏病,需结合妊娠史与心功能评估综合判断。
1、临床表现:
妊娠晚期或产后6个月内出现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心力衰竭症状,查体可见颈静脉怒张、肺部湿啰音等体征。
2、影像学检查:
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45%或缩短分数小于30%,并排除心脏瓣膜病等结构性心脏病。
3、实验室指标:
脑钠肽水平显著升高,可能伴随肌钙蛋白轻度增高,需与心肌梗死相鉴别。
4、排除诊断:
通过冠状动脉造影、心肌活检等手段排除冠状动脉疾病、心肌炎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心力衰竭。
确诊后需严格限制钠盐摄入,避免剧烈运动,哺乳期用药需遵医嘱调整,定期复查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