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心肌病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指标及排除其他心脏病。诊断需满足妊娠末期或产后5个月内出现心力衰竭症状,并排除既往心脏病史。
患者表现为呼吸困难、乏力、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左心衰竭症状,或下肢水肿、腹胀等右心衰竭表现,部分伴心律失常。
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45%,伴心室扩大;胸部X线可见肺淤血、心影增大等征象。
B型利钠肽或N末端B型利钠肽原显著升高,心肌酶谱可有轻度异常,需动态监测排除急性冠脉综合征。
需通过病史询问、冠脉造影等排除妊娠前心脏病、瓣膜病、心肌炎、甲状腺功能异常等继发因素。
确诊后需限制钠盐摄入,避免剧烈活动,定期复查心功能,哺乳期用药需严格评估药物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