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不属于绝症,多数患者通过规范治疗可有效控制症状。放射性肺炎是肺部接受放射线治疗后出现的炎症反应,严重程度与放射剂量、个体差异等因素相关。
早期放射性肺炎主要表现为咳嗽、低热,肺组织损伤尚处于可逆阶段,通过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支气管扩张剂氨茶碱等药物干预可缓解症状。
若未及时治疗,部分患者可能发展为肺纤维化,此时需联合抗纤维化药物吡非尼酮和尼达尼布,同时配合氧疗改善呼吸功能。
放射性损伤可能导致局部免疫力下降,易继发细菌或真菌感染,需根据病原学检查选用抗生素左氧氟沙星或抗真菌药伏立康唑。
预后与基础疾病、放射范围密切相关,肺癌患者合并放射性肺炎时需同步评估肿瘤控制情况,采用多学科协作治疗模式。
建议患者严格遵循放疗防护规范,治疗期间定期进行肺功能监测,出现气促加重需及时复查胸部CT评估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