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终止,实际适用时间与孕囊大小、着床位置及个体差异有关,主要影响因素有妊娠周数、子宫状态、药物敏感性、既往流产史。
孕周越小成功率越高,超声确认孕囊直径≤25毫米为宜,需通过血HCG及B超精确计算孕周。
子宫过度前屈或后屈可能影响药流效果,合并子宫肌瘤、腺肌症等疾病需评估风险。
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的个体反应差异较大,存在前列腺素过敏史者禁用。
多次人工流产可能增加宫腔粘连风险,需由医生评估药流可行性。
实施药物流产前必须完成血常规、凝血功能、超声等检查,流产后需复查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