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高血压是一种病情危急的高血压急症,主要表现为血压急剧升高伴随靶器官损害,可能由原发性高血压恶化、肾血管性高血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嗜铬细胞瘤等因素引起。
恶性高血压患者血压常超过180/120毫米汞柱,需紧急降压治疗,可遵医嘱使用硝普钠、乌拉地尔、尼卡地平等静脉降压药物。
可能引发高血压脑病、急性左心衰竭、视网膜出血渗出等并发症,需针对不同器官损害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可能与肾动脉狭窄、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等疾病有关,表现为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需治疗原发病。
需立即住院治疗,在监护下缓慢降压,避免血压骤降导致重要脏器灌注不足。
恶性高血压患者应严格低盐饮食,规律监测血压,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按医嘱规范服用降压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