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妇女多数情况下可以生育,但需根据肝炎类型、肝功能状态及病毒载量综合评估。主要影响因素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肝功能代偿能力、母婴传播风险、孕期用药安全性。
慢性乙肝或丙肝病毒携带者若肝功能稳定、病毒载量低,经抗病毒治疗后可降低母婴传播风险;急性肝炎发作期建议暂缓妊娠。
Child-Pugh分级A级且无门脉高压者通常可耐受妊娠;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妊娠可能加重肝脏负担,需谨慎评估。
乙肝孕妇需在孕晚期使用替诺福韦等抗病毒药物,新生儿出生后12小时内联合接种乙肝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妊娠期间需每月监测肝功能、凝血功能及病毒载量,避免使用恩替卡韦等具有胚胎毒性的药物。
建议孕前进行肝病专科评估,孕期加强营养支持并定期随访,分娩时选择具备母婴阻断条件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