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患疱疹多数情况下可以继续喂奶,但需根据疱疹类型、感染部位及症状严重程度综合判断,主要影响因素有单纯疱疹病毒1型、单纯疱疹病毒2型、乳房局部感染、母婴免疫状态。
口腔周围疱疹多由HSV-1引起,若乳头无破损且母亲做好手部清洁,可直接哺乳。建议哺乳前用温水清洗双手及乳房,避免婴儿接触疱疹皮损处。
生殖器疱疹由HSV-2引起时,病毒极少通过乳汁传播,但需确保婴儿不接触产道或皮肤病灶。若乳房出现疱疹需暂停患侧哺乳,可使用吸奶器排空乳汁。
乳头或乳晕疱疹破溃时应暂停患侧哺乳,以防病毒通过破损皮肤传染。可遵医嘱使用阿昔洛韦乳膏局部抗病毒治疗,保持创面干燥清洁。
早产儿或免疫功能低下婴儿需谨慎评估。母亲若出现发热等全身症状,建议暂停哺乳并就医,必要时口服伐昔洛韦进行系统抗病毒治疗。
哺乳期间应加强营养摄入,保持充足睡眠,若疱疹反复发作或伴随全身症状需及时至感染科或妇产科就诊。未感染侧乳房可正常哺乳,乳汁中的抗体有助于婴儿获得被动免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