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手术后再次近视可能由术后角膜修复异常、用眼习惯不良、术前屈光度数不稳定、遗传因素等原因引起,可通过二次手术、佩戴眼镜、角膜塑形镜、药物干预等方式治疗。
术后角膜组织愈合过程中出现异常回退或过度增生,可能与个体愈合差异有关,需通过角膜地形图检查评估,必要时采用准分子激光二次切削。
长期近距离用眼、暗光环境下阅读等行为会导致眼轴继续增长,建议术后坚持20-20-20用眼法则,每20分钟远眺20英尺外20秒。
术前近视度数未稳定(每年增长超过50度)即进行手术,可能因眼轴持续增长导致复发,需重新验光后选择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矫正。
高度近视遗传倾向者术后复发风险较高,可能与巩膜胶原异常有关,建议定期进行眼底检查,必要时使用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控制进展。
术后需避免游泳、球类运动等可能撞击眼睛的活动,定期复查眼压和角膜厚度,适当补充叶黄素、维生素A等营养素有助于维持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