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镜检查后一般1-2小时可恢复饮水,2-4小时后可进食流质或半流质食物,实际恢复时间受检查方式、麻醉类型、个体差异及并发症等因素影响。
普通胃镜因未使用麻醉,咽喉部不适感消退较快,通常2小时后可尝试少量温水;无痛胃镜需待麻醉完全代谢,建议4小时后再进食。
采用丙泊酚等静脉麻醉者,需警惕误吸风险,清醒后先进行吞咽测试;表面麻醉喷雾仅需观察30分钟无呛咳即可饮水。
老年人或胃肠功能弱者建议延长禁食时间;活检患者可能出现短暂出血,需遵医嘱延迟进食至6-8小时后。
出现持续呕吐、呕血或剧烈腹痛时应立即禁食就医;活检后创面较大者需流质饮食1-2天过渡。
恢复饮食后24小时内避免辛辣、过热及坚硬食物,选择米汤、藕粉等低渣流食逐步过渡到正常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