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异常诊断标准主要包括空腹血糖受损和糖耐量减低两种情况,诊断依据为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具体涉及空腹血糖值、餐后2小时血糖值等指标。
空腹血糖在6.1-7.0毫摩尔/升之间,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7.8毫摩尔/升,提示胰岛β细胞基础分泌功能下降。
空腹血糖低于7.0毫摩尔/升,但餐后2小时血糖在7.8-11.1毫摩尔/升,反映外周组织对胰岛素敏感性降低。
采用75克无水葡萄糖口服耐量试验,需测量空腹及服糖后2小时静脉血浆血糖值,试验前3天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克。
诊断需排除应激状态、急性感染等干扰因素,结果异常者应在3个月内重复检测确认。
确诊糖耐量异常后应定期监测血糖,通过饮食控制和运动干预延缓进展为糖尿病,必要时需进行医学营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