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妊娠糖尿病一般在孕24周至28周筛查,实际时间受到孕前体重、家族病史、年龄因素、既往生育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常规孕周
无高危因素的孕妇通常在孕二十四周到二十八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
2、高危人群
有糖尿病家族史或肥胖者需在首次产检时评估血糖,异常者尽早诊断并干预。
3、复筛时间
早期筛查结果正常但存在持续风险因素的孕妇,建议在孕晚期再次进行检测。
4、产后随访
分娩后六周到十二周需复查血糖,以确认糖代谢是否恢复正常或转为糖尿病。
建议孕期合理控制饮食摄入,适量进行散步等运动,定期监测血糖变化并遵医嘱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