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病人的血糖控制目标并非固定不变,一般空腹血糖建议控制在4.4至7.0毫摩尔每升,餐后两小时血糖建议控制在10.0毫摩尔每升以下,具体目标主要与年龄、病程长短、并发症情况、低血糖风险等因素有关。
年轻且无并发症的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目标相对严格,空腹血糖可接近正常范围,餐后血糖尽量达标,有助于延缓并发症发生。
新诊断或病程较短的糖尿病患者,胰岛功能尚可,血糖易于控制,目标可适当严格;病程较长者,血糖波动大,目标需适当放宽,避免低血糖风险。
已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肾病或视网膜病变的患者,血糖控制目标需适当放宽,空腹血糖可放宽至7.0至8.0毫摩尔每升,餐后血糖可放宽至12.0毫摩尔每升以下,以减少低血糖对脏器的损害。
反复发生低血糖或存在无感知性低血糖的患者,血糖控制目标应显著放宽,优先保证安全,减少血糖剧烈波动,避免低血糖诱发心脑血管事件。
糖尿病患者日常应注意规律监测血糖,合理搭配膳食,适量进行有氧运动,保持情绪稳定,遵医嘱用药,定期复查糖化血红蛋白及靶器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