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控制目标因人而异,多数情况下空腹血糖建议控制在4.4-7.0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建议控制在10.0毫摩尔每升以下,具体目标主要受年龄、病程、并发症情况等因素影响。
年轻患者无并发症时,空腹血糖建议控制在4.4-6.1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控制在7.8毫摩尔每升以下,更严格的目标有助于延缓并发症发生。
新诊断患者可追求更严格目标,空腹血糖低于6.1毫摩尔每升;病程较长患者可适当放宽,空腹血糖维持在7.0毫摩尔每升左右即可,避免低血糖风险。
已有心脑血管疾病或严重微血管病变者,空腹血糖控制在7.0-8.0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不超过11.1毫摩尔每升,防止血糖波动过大加重脏器损伤。
反复发生低血糖或老年患者,糖化血红蛋白目标可放宽至8.0%,空腹血糖维持在7.8毫摩尔每升以下即可,安全比严格达标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