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功能衰竭能否恢复与病因、严重程度及干预时机有关,早期轻症患者通过规范治疗可能部分或完全恢复,终末期患者以延缓进展为主。
急性心肌炎、重症肺炎等导致的可逆性心衰,经抗感染、氧疗等针对性治疗,心肺功能可能完全恢复。需使用呋塞米、沙库巴曲缬沙坦等药物改善心功能。
冠心病、慢阻肺等慢性病引发者,通过支架手术、支气管扩张剂等控制原发病,配合心脏康复训练,心肺功能可部分改善。常用药物包括美托洛尔、噻托溴铵。
严重病例需ECMO、呼吸机等生命支持,为器官修复争取时间。此类干预可暂时替代心肺功能,但原发病解除前难以彻底恢复。
不可逆性器质病变(如晚期肺纤维化)患者,主要通过利尿剂、氧疗缓解症状,心肺移植是唯一根治手段,但受供体限制。
建议患者严格遵医嘱用药,限制钠盐摄入,进行呼吸肌训练,定期监测血氧及心功能指标,急性加重时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