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宝一般建议6个月以上婴幼儿在医生指导下适量饮用。清火宝的使用需结合宝宝体质、症状严重程度、喂养方式、医嘱建议等因素综合判断。
1、适用年龄
6个月以下婴儿胃肠功能未发育完善,不建议饮用;6个月后添加辅食阶段可遵医嘱短期使用。
2、体质差异
脾胃虚寒、易腹泻的宝宝应慎用;内热体质宝宝可在出现口舌生疮、便秘等症状时短期使用。
3、症状程度
轻微上火可通过调整喂养方式缓解;症状明显时需就医明确病因,不可长期依赖清火宝。
4、医嘱指导
家长需携带宝宝至儿科就诊,排除感染性疾病等病理性因素后,按医生建议的剂量和疗程使用。
家长应注意观察宝宝饮用后有无腹泻、食欲减退等不良反应,喂养期间保持饮食清淡,适当增加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