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筛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受到孕妇年龄、体重、既往病史、家族糖尿病史等因素的影响。
1、孕妇年龄
35岁以上高龄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16-18周初次筛查,因年龄增长会显著增加妊娠期糖尿病风险。
2、体重指数
孕前BMI超过25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进行基线筛查,肥胖是妊娠期糖尿病的独立危险因素。
3、既往病史
有流产史或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需在孕早期评估血糖,既往妊娠期糖尿病者应在孕12周前复筛。
4、家族遗传
直系亲属有2型糖尿病者需增加筛查频率,建议在孕24周、32周各进行一次糖耐量试验。
筛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空腹时间超过10小时,检查当天携带含糖零食预防低血糖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