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腹水可通过利尿治疗、腹腔穿刺引流、腹腔热灌注化疗、肝移植等方式治疗。肝癌腹水通常由门静脉高压、低蛋白血症、肿瘤腹膜转移、淋巴回流受阻等原因引起。
使用螺内酯、呋塞米、托拉塞米等利尿剂促进水分排出,需监测电解质平衡,适用于轻中度腹水伴门静脉高压患者。
对于大量腹水导致呼吸困难者,行治疗性腹腔穿刺放液,每次放液不超过5000毫升,可同时输注白蛋白预防循环功能障碍。
针对肿瘤腹膜转移患者,采用顺铂、氟尿嘧啶等化疗药物加热至42℃灌注腹腔,可抑制肿瘤生长并减少腹水生成。
终末期肝癌合并顽固性腹水患者,在符合米兰标准前提下可考虑肝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他克莫司等免疫抑制剂。
患者应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体重变化,保持半卧位休息以减轻腹胀症状,所有治疗需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