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四项采血后多长时间内完成检验

凝血四项采血后需在2小时内完成检验,实际时间受到采血管类型、保存温度、检测项目稳定性、实验室条件、标本转运方式等因素影响。
1、采血管类型:
使用普通真空采血管时,血液与抗凝剂混合后稳定性较差,需在1小时内送检;专用凝血检测管含特定抗凝剂,可延长标本稳定时间至2小时。采血管内壁处理工艺也会影响凝血因子活性保持时长。
2、保存温度:
标本需在22-24℃室温保存,高温会加速凝血因子降解,低温可能导致血小板活化。夏季转运时需使用恒温箱,冬季要避免标本结冰。实验室接收后应立即放入37℃水浴箱复温。
3、项目稳定性:
凝血酶原时间在4小时内相对稳定,纤维蛋白原在6小时内变化较小,但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超过2小时结果可能偏差。D-二聚体等特殊项目需单独标注检测时限。
4、实验室条件:
配备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的实验室可批量处理标本,从离心到上机检测需控制在30分钟内。手工法的标本处理时间更长,需优先检测凝血四项等时效性强的项目。
5、转运方式:
病区内采集标本应通过气动传输系统或专人立即送检,院区间转运需用专用冷链箱。标本管需直立放置避免震荡,转运记录要注明采血时间和接收时间。
采血后避免剧烈摇晃标本管,送检前检查有无溶血或凝块。门诊患者建议在采血后1小时内完成检测,住院部需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凝血标本。检测前需3000转离心15分钟获取乏血小板血浆,离心后标本在4℃可保存4小时。急诊标本需标注"急"字单独处理,检测结果需结合临床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