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关节融合术的适应证以及禁忌证是什么

肩关节融合术的适应证主要包括严重肩关节创伤后关节炎、不可修复的肩袖损伤伴关节炎、神经源性肩关节不稳以及结核性或化脓性关节炎晚期等;禁忌证主要有活动性感染、同侧肘关节僵硬、对侧肩关节功能障碍以及严重骨质疏松等。
严重肩关节创伤后关节炎患者若保守治疗无效,可能需通过融合术缓解疼痛并恢复部分功能。不可修复的肩袖损伤伴关节炎患者因肩袖无法重建,融合术可提供稳定性。神经源性肩关节不稳常见于臂丛神经损伤,融合可防止关节脱位。结核性或化脓性关节炎晚期患者若关节破坏严重,融合术能消除感染灶并维持肢体功能。
活动性感染是绝对禁忌证,手术可能扩散感染灶。同侧肘关节僵硬患者术后将丧失代偿性活动能力。对侧肩关节功能障碍者若接受融合术,可能导致双侧上肢功能严重受限。严重骨质疏松患者骨骼质量差,内固定易失效。
术后需长期佩戴支具保护融合部位,定期复查X线确认骨性愈合。康复训练应循序渐进,早期以邻近关节活动为主,后期可逐步增加肌肉力量训练。日常生活中避免提拉重物或剧烈运动,注意保持伤口清洁干燥。饮食需保证充足钙质和蛋白质摄入,必要时补充维生素D。心理上需接受关节活动度永久受限的事实,通过适应性训练提高生活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