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舟骨骨折可通过石膏固定、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术治疗等方式治疗。副舟骨骨折通常由外伤、运动损伤、骨骼发育异常、慢性劳损等原因引起。
适用于无移位骨折,通过石膏固定4-6周帮助骨骼愈合,期间需定期复查X光片观察愈合情况。
疼痛明显时可使用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塞来昔布等镇痛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胃肠道反应。
拆除石膏后可通过超声波、电疗等物理疗法促进局部血液循环,帮助恢复关节活动度和肌肉力量。
严重移位骨折或保守治疗无效时需手术复位内固定,术后仍需石膏固定并配合康复训练。
恢复期间应避免剧烈运动,适当补充钙和维生素D,定期复查并根据医生建议逐步恢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