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的油是否可以再次使用需根据油品类型、使用次数和储存条件综合判断。未反复高温使用的植物油在过滤杂质后短期内可二次使用,但反复煎炸或变质的油不建议继续使用。
植物油如花生油、大豆油等经一次高温烹饪后,若未出现颜色变深、黏稠度增加或产生哈喇味,过滤残渣后可短期用于凉拌或低温烹饪。这类油酸价和过氧化值升高不明显,但维生素E等抗氧化成分已部分损失。动物油如猪油因饱和脂肪酸含量高,重复加热易产生醛类有害物质,通常不建议二次使用。油炸食品后的油若已发黑、起泡或散发异味,表明油脂氧化严重,可能含有丙烯酰胺等致癌物,必须丢弃。
油脂酸败是重复使用的最大风险。开封后的食用油接触空气会加速氧化,即使未加热,存放超过3个月也可能变质。使用金属容器盛放或阳光直射会进一步促进油脂分解。餐饮店反复使用的煎炸油需每天检测极性组分含量,家庭虽无检测条件,但出现油色浑浊、口感发苦时需立即停用。特殊人群如心血管疾病患者应避免食用任何回锅油,以防摄入过量氧化脂肪酸加重血管损伤。
建议家庭烹饪时控制油温不超过180℃,煎炸后及时过滤并密封冷藏保存,重复使用不超过2次。优先选择烟点高的油品如米糠油进行高温烹饪,凉拌可用初榨橄榄油等不易氧化的油类。定期更换厨房用油,避免长期摄入劣变油脂对肝脏和消化系统造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