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异常者通常不建议献血。肝功能异常可能由病毒性肝炎、脂肪肝、药物性肝损伤、自身免疫性肝病等疾病引起,献血可能加重肝脏负担或影响受血者健康。
乙肝、丙肝等病毒性肝炎会导致肝功能异常,这类疾病具有传染性,献血可能传播病毒。需通过抗病毒药物如恩替卡韦、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等治疗,并定期监测肝功能。
非酒精性脂肪肝或酒精性肝病引起的肝功能异常,虽无传染性,但献血可能影响肝脏修复。建议通过戒酒、控制体重、改善饮食等方式干预。
部分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抗结核药等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需停用肝毒性药物并遵医嘱使用护肝药物如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
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等疾病需长期服用熊去氧胆酸、糖皮质激素控制病情,此类患者献血可能诱发疾病活动。
献血前需通过血液检测确认肝功能指标正常,慢性肝病患者应优先治疗原发病,避免参与献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