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术后运动需遵循循序渐进原则,早期以低强度活动为主,逐步过渡至中等强度,主要分为床上活动、步行训练、有氧运动、抗阻训练四个阶段。
术后1-3天可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进行踝泵运动、抬腿训练等被动活动,促进血液循环,预防深静脉血栓。
术后3-7天从床边站立开始,逐步增加至每日3-5次短距离行走,每次不超过10分钟,以不引起切口疼痛为度。
术后2-4周可进行快走、骑固定自行车等运动,心率控制在最大心率的50-60%,单次时长不超过20分钟。
术后1个月后根据恢复情况,可加入弹力带训练等轻度抗阻运动,避免腹部加压动作,每周2-3次为宜。
运动前后需监测肝功能指标,出现腹痛、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术后3个月内避免游泳、球类等剧烈运动,营养补充以优质蛋白和维生素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