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患者能否生育需根据病情分期和治疗方案综合评估,早期患者经规范治疗后可能保留生育功能,中晚期患者通常不建议妊娠。
IA1期无淋巴脉管浸润者可行宫颈锥切术,术后定期复查无异常可尝试妊娠;IA2-IB2期患者可选择根治性宫颈切除术,保留子宫体实现生育可能。
IIB期以上患者需接受放化疗,治疗会导致卵巢功能衰竭和子宫纤维化,妊娠概率极低且易引发肿瘤复发转移。
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妊娠期间需密切监测宫颈长度,流产、早产概率较常人高,分娩方式多选择剖宫产。
治疗前可考虑卵子或胚胎冷冻保存,放疗前可行卵巢移位术,必要时采用代孕等辅助生殖技术。
建议患者在肿瘤专科医生和生殖医学专家共同指导下制定个体化方案,妊娠后需在产科和肿瘤科联合随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