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炎对生育的影响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判断,多数轻度患者可正常生育,但中重度患者可能面临妊娠风险增加、胎儿发育受限等问题。
肾功能代偿期患者若血压、尿蛋白控制稳定,通常不影响生育,但需在孕前评估尿蛋白定量小于1克/天且血压低于130/90mmHg。
血肌酐超过177μmol/L或eGFR低于60ml/min时,妊娠可能加速肾功能恶化,需肾内科与产科联合评估,必要时推迟生育计划。
合并难治性高血压的肾炎患者,妊娠期子痫前期发生概率显著增高,建议将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再考虑受孕。
服用环磷酰胺等具有生殖毒性的免疫抑制剂时,需停药3-6个月后妊娠,可替换为硫唑嘌呤等相对安全的药物控制病情。
计划妊娠前应完善24小时尿蛋白定量、肾功能及血压监测,孕期需加强产检频率,避免高盐饮食并保持适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