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性哮喘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乙肝疫苗,主要评估因素包括过敏原是否与疫苗成分相关、当前哮喘控制状态、既往疫苗接种反应史以及免疫功能状态。
需确认患者对乙肝疫苗成分无过敏史,特别是酵母蛋白过敏者禁用重组乙肝疫苗。哮喘发作期应暂缓接种。
近3个月未出现急性发作且肺功能稳定的患者,可在医生监测下接种。正在使用大剂量激素治疗者需延期。
既往接种其他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哮喘急性加重的患者,应谨慎评估接种必要性。
合并免疫缺陷或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哮喘患者,可能需调整接种方案或增加抗体滴度检测。
接种前应携带哮喘用药记录至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后留观30分钟并备好急救药物。日常需继续规范使用哮喘控制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