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痢疾患者通常需要复查,复查时机主要与症状缓解情况、用药疗程、并发症风险、病原体清除效果等因素有关。
1、症状缓解:
若治疗后仍有腹痛、腹泻或发热等症状,需复查粪便常规及培养评估疗效。
2、用药疗程:
完成抗生素治疗后应复查粪便培养,确认志贺菌是否转阴,常用药物包括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头孢曲松等。
3、并发症监测:
儿童或免疫力低下者需复查血常规和电解质,预防溶血尿毒综合征等严重并发症。
4、病原体清除:
从事餐饮或托幼工作者须连续两次粪便培养阴性方可复工,避免成为慢性带菌者。
建议复查期间保持清淡饮食,避免生冷食物,注意手卫生及个人用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