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脏病最危险时期通常在妊娠28-34周,实际风险高低与心脏基础疾病严重程度、孕期血流动力学变化、并发症控制情况、产前监护质量等因素密切相关。
妊娠28-34周处于母体血容量高峰阶段,循环血量增加超过40%,心脏负荷显著加重,易诱发心力衰竭。
孕中晚期孕酮水平持续升高,导致血管阻力下降,可能加重心脏代偿负担,尤其对瓣膜病患者风险更高。
此阶段胎儿快速发育需氧量激增,母体心输出量需增加30%-50%,心肌缺血概率上升。
若合并妊娠高血压、贫血或感染等并发症,心脏失代偿风险成倍增加,需加强心功能监测。
建议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在孕20周后每2周进行心功能评估,限制钠盐摄入并保持情绪稳定,出现气促或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需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