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炎患者通常需先控制炎症再评估手术可行性,能否进行近视手术主要取决于角膜炎症状态、角膜厚度、视力稳定性等因素。
活动期角膜炎禁止手术,需先通过抗感染治疗控制炎症。细菌性角膜炎可使用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病毒性角膜炎可用更昔洛韦凝胶,真菌性角膜炎需纳他霉素滴眼液。
炎症愈合后遗留角膜瘢痕或变薄者,需通过角膜地形图评估剩余角膜基质层厚度,通常要求大于480微米才考虑激光手术。
反复发作的角膜炎患者需观察1年以上无复发,且近视度数稳定2年内变化不超过50度,方可考虑ICL晶体植入术等非角膜切削类手术。
角膜炎可能破坏角膜神经导致干眼症,术前需进行泪液分泌试验,严重干眼患者建议选择PRK或全激光SMART等表层切削术式。
建议角膜炎患者术后严格遵医嘱使用人工泪液,避免揉眼及游泳,定期复查角膜情况。饮食可适量补充维生素A和欧米伽3脂肪酸,有助于角膜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