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检查正常值范围为空腹血糖小于6.1毫摩尔每升,餐后1小时血糖小于10.0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小于7.8毫摩尔每升,餐后3小时血糖应恢复至空腹水平。
空腹血糖正常值应小于6.1毫摩尔每升,若超过此值可能提示糖代谢异常,需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判断。
餐后1小时血糖正常值应小于10.0毫摩尔每升,该时段血糖峰值反映胰岛素早期分泌功能。
餐后2小时血糖正常值应小于7.8毫摩尔每升,此数值是诊断糖耐量异常和糖尿病的重要依据。
餐后3小时血糖应基本恢复至空腹水平,若仍偏高可能提示胰岛素分泌延迟或胰岛素抵抗。
检查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剧烈运动或刻意节食影响结果准确性,检查期间禁止吸烟和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