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未经规范治疗前不建议怀孕。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流产、死胎或先天性梅毒,规范驱梅治疗后经医生评估可考虑妊娠。
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垂直传播,孕早期感染可能导致胎儿器官发育畸形,孕中晚期感染易引发胎儿贫血、肝脾肿大等损害。
妊娠前需完成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和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确保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下降4倍以上且维持低水平。
备孕前应完成足疗程青霉素治疗,早期梅毒需苄星青霉素肌注,晚期梅毒需普鲁卡因青霉素联合丙磺舒口服。
即使完成治疗,妊娠期间仍需每月复查血清抗体滴度,发现异常需及时补充治疗,分娩后需对新生儿进行预防性青霉素注射。
建议孕前完成规范治疗并复查确认疗效,妊娠期间严格遵循产科和感染科医生的联合管理方案,避免哺乳期垂直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