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术后戴眼镜需根据手术方式、人工晶体类型及用眼需求综合调整,主要有术后早期防护、屈光状态评估、特殊场景适配、定期复查四个关键环节。
术后1个月内建议佩戴防紫外线平光镜,避免强光刺激和异物入眼,此时人工晶体尚未完全稳定,不宜立即验配功能性眼镜。
术后3个月需重新验光,单焦点人工晶体患者多需佩戴老花镜或近视镜矫正残余屈光不正,多焦点晶体患者可能无须常规眼镜。
夜间驾驶建议佩戴防眩光眼镜,户外活动选择偏光镜,阅读时按需使用低度数放大镜,不同场景需个性化调整眼镜功能。
每半年检查镜片度数变化,人工晶体位置异常或后发障可能改变屈光状态,需及时调整眼镜处方避免视疲劳。
术后避免揉眼及剧烈运动,饮食多补充维生素A、C,外出坚持佩戴防护眼镜,出现视力波动或眩光加重需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