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心功能分级主要采用纽约心脏病学会分级标准,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从无症状到静息状态下的心功能不全。
日常活动无限制,普通体力活动不引起心悸、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属于最轻度心功能损害。
轻度活动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中等强度活动如爬楼梯、快步走时可出现胸闷、气促等表现。
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即诱发症状,静息状态下可缓解,常伴有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
静息状态下仍存在心衰症状,任何体力活动都会加重不适,属于最严重的心功能失代偿阶段。
心功能分级需由心血管专科医生通过临床症状评估结合心脏超声等检查综合判断,分级结果对治疗方案选择和预后评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