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一般建议7-10天再吃鱼,具体时间受伤口愈合情况、胃肠功能恢复、过敏体质、术后并发症等因素影响。
1、伤口愈合
术后7天左右伤口初步愈合,此时可尝试少量低脂鱼类,避免高汞鱼影响组织修复。
2、胃肠恢复
麻醉和手术可能导致胃肠蠕动减慢,排气排便正常后可逐步添加易消化的鳕鱼、鲈鱼等白肉鱼。
3、过敏风险
既往有海鲜过敏史者应延迟至产后2周,首次食用需观察是否出现皮疹或腹泻等过敏反应。
4、术后状态
存在发热、感染等并发症时需暂缓进食鱼类,待体温和血象正常后经医生评估再食用。
建议选择清蒸等低油烹饪方式,首次食用不超过50克,观察24小时无不适再增量,哺乳期避免金枪鱼等大型肉食性鱼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