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检查时间受到孕妇年龄、体重指数、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家族糖尿病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多数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孕24-28周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此时胎盘激素导致的胰岛素抵抗达到高峰。
存在肥胖、高龄、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可能需要提前至孕16-18周进行首次筛查,必要时在孕晚期重复检查。
孕早期空腹血糖异常或随机血糖超标者,需立即进行糖耐量确诊试验,无须等待常规筛查时间。
妊娠糖尿病患者产后6-12周需复查糖耐量,评估血糖恢复情况,此类人群未来患2型糖尿病概率较高。
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空腹8-14小时抽血,服糖后避免剧烈运动,准确记录各时间点血糖值有助于医生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