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血糖一般在禁食8至12小时后测量最为准确,最佳测量时间为清晨6至8点未进食前。空腹血糖的测量时机主要受检测目的、生理节律、用药情况、饮食控制等因素影响。
用于糖尿病筛查或诊断时,需严格禁食8至12小时;用于评估降糖药物疗效时,应保持平日用药习惯,仅停用早餐前的短效药物。
清晨6至8点人体升糖激素处于低谷,此时测量能反映基础胰岛素分泌水平;超过上午9点后体内皮质醇等升糖激素上升,测量值会逐渐偏高。
正在使用长效胰岛素或缓释降糖药者,应在早晨用药前测量;使用短效降糖药者,测量时间应距上次用药间隔8小时以上,避免药物作用干扰结果。
测量前一晚晚餐应保持常规进食量,避免暴饮暴食或过度节食;晚餐后除白开水外不再摄入任何含热量食物和饮品,否则空腹时间不足导致结果失真。
测量空腹血糖前建议保持规律作息,测量当日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采血前静坐休息5分钟,确保结果真实反映基础血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