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可能影响怀孕,但多数患者在疾病稳定期、医生严密监测下可安全妊娠。主要风险包括疾病活动度升高、子痫前期、胎儿生长受限等。
妊娠可能诱发狼疮复发,需孕前至少6个月保持疾病稳定。治疗可调整激素剂量,禁用甲氨蝶呤等致畸药物。
狼疮患者发生子痫前期概率较高,可能与抗磷脂抗体有关。建议孕16周起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预防。
抗SSA/Ro抗体会导致新生儿狼疮,表现为皮疹或心脏传导阻滞。需加强胎儿心超监测,必要时使用羟氯喹。
妊娠期可继续使用羟氯喹、小剂量泼尼松,禁用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剂。哺乳期需避免甲氨蝶呤、霉酚酸酯。
计划怀孕前需完成风湿科和产科联合评估,孕期每4周监测尿蛋白、补体水平,分娩建议选择三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