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后一般建议2-4周后再同房,实际时间与子宫恢复情况、出血量、感染风险、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
药物流产后子宫内膜需要时间修复,过早同房可能刺激子宫收缩导致出血增多或感染,需观察恶露完全干净且无腹痛。
若流产后阴道出血超过10天或量多于月经,需延迟同房直至超声检查确认宫腔内无残留组织。
流产后宫颈口处于开放状态,同房可能将细菌带入宫腔引发盆腔炎,建议血HCG降至正常且无发热等症状后再考虑。
年龄较大、多次流产史或合并贫血者,子宫复旧速度较慢,需根据复查结果由医生评估具体恢复时间。
药物流产后应避免盆浴及剧烈运动,遵医嘱服用益母草颗粒、头孢克肟等药物促进恢复,1个月后复查超声确认子宫复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