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避孕药一般在月经周期第1-5天开始服用有效,实际效果受到用药时间、药物类型、漏服处理、个体差异等因素影响。
短效避孕药需从月经第1天开始每日固定时间服用,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尽早使用。
单相片需连续服用21天,三相片需按颜色顺序服用28天,不同剂型需严格遵循对应用药方案。
漏服12小时内补服仍有效,超过12小时需参照说明书采取补救措施,漏服可能影响避孕效果。
胃肠功能异常者吸收率降低,同时服用抗生素或抗癫痫药物可能影响药效,需咨询医生调整方案。
使用避孕药前应排除妊娠可能,服药期间定期监测血压和肝功能,出现异常出血或头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