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手术后复发可通过调整眼镜度数、视觉训练、注射肉毒杆菌毒素、二次手术等方式治疗。复发通常由屈光不正未矫正、双眼视功能异常、手术量不足、瘢痕粘连等原因引起。
部分患者因术后屈光不正未及时矫正导致复发,需重新验光配镜,矫正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问题。
针对双眼融合功能异常者,通过同视机训练、立体视卡片训练等方法重建双眼协调能力,需在专业医师指导下长期坚持。
适用于轻度复发的非固定性斜视,通过暂时性麻痹眼外肌调整眼位,可能与肌肉力量失衡有关,表现为间歇性斜视加重。
严重复发者需再次手术调整肌肉位置,通常与首次手术量计算偏差或瘢痕挛缩有关,伴随眼球运动受限、代偿头位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