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不等于子痫,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包含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和子痫三种主要类型,子痫是其中最严重的阶段。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超过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90毫米汞柱,不伴有蛋白尿等器官损害表现,多数产后12周内血压可自行恢复正常。
在妊娠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可能与胎盘缺血、血管内皮损伤等因素有关,表现为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疼痛等症状,需密切监测并适时终止妊娠。
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不明原因抽搐或昏迷,是妊娠高血压最危急的并发症,发病与脑血管痉挛、脑水肿有关,需立即静脉注射硫酸镁控制抽搐并尽快终止妊娠。
妊娠前已存在或妊娠20周前确诊的高血压,可能增加子痫前期发生风险,需要与妊娠期高血压进行鉴别诊断。
孕期应定期监测血压和尿蛋白,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及时就医,保证充足休息并控制钠盐摄入有助于预防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