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术后一般建议等待1-2年再考虑怀孕,具体时间需根据手术范围、病理分期、术后恢复情况及医生评估综合决定。
广泛子宫切除术患者需更长时间恢复,通常建议2年后妊娠;锥切术或宫颈切除术患者可能缩短至1年,但需确保无复发迹象。
IA1期患者术后6-12个月经评估后可尝试妊娠;IB期及以上患者需完成2年随访无异常,并排除淋巴结转移风险。
需确认宫颈机能正常,无放疗后纤维化。术后3个月应复查HPV转阴情况,6个月评估盆腔器官功能状态。
接受放疗或化疗者需延长备孕时间至治疗结束2-3年后,并监测卵巢储备功能,必要时进行生育力保存干预。
备孕前需完成妇科超声、HPV检测及肿瘤标志物筛查,妊娠期需加强宫颈长度监测,建议在产科与肿瘤科共同随访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