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可能由屈光不正、斜视、形觉剥夺、双眼相互作用异常等原因引起,可通过光学矫正、遮盖疗法、药物散瞳、手术治疗等方式干预。
高度近视或远视未及时矫正导致视网膜成像模糊,需配戴合适度数眼镜,伴随视力模糊、眯眼等症状,可使用阿托品滴眼液、环喷托酯滴眼液、托吡卡胺滴眼液等散瞳验光。
眼位偏斜引发双眼视觉信息冲突,需进行斜视矫正训练或手术,伴随复视、代偿头位,可选用肉毒杆菌毒素注射、后像疗法配合左旋多巴片等神经调节药物。
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等阻碍光线进入眼内,需在6岁前解除遮挡因素,伴随瞳孔区发白、睑裂狭小,需行白内障摘除术或睑裂扩大术,术后使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预防炎症。
大脑主动抑制斜视眼输入的视觉信号,需强制使用弱视眼进行精细目力训练,伴随立体视功能丧失,可配合红滤光片疗法及胞磷胆碱钠等神经营养药物。
3-6岁是弱视治疗黄金期,建议定期进行视力筛查,治疗期间保持均衡营养摄入,适当补充维生素A和D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