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或口服75g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
空腹血糖≥5.1mmol/L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建议孕妇在检查前保持8-10小时空腹状态。
口服75g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为异常值,此时需结合其他时间点血糖结果综合判断。
口服葡萄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即达到诊断标准,该指标能反映胰岛素分泌延迟情况。
三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超标即可诊断,但需排除孕前已存在的糖尿病,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筛查。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应进行医学营养治疗,适当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定期监测血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