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大病保险应回归“保大病”定位

10
月
19
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创新发展有关情况。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大病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保持平稳有序运行,但也面临定位需要回归的问题,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大病保险的病种目录。
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保监会协调政府部门,推动大病保险全面实施,目前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保持平稳有序运行。截至
9
月底,保险业在全国
31
个省(区、市)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覆盖
9.2
亿人,占大病保险总覆盖人口的
87.6
%。
黄洪介绍,今年
1
月至
9
月,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
13.85
%,个案最高赔付达
111.6
万元。同时,在开展大病保险的同时,保险公司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管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的趋势。此外,改善群众大病就医体验,助力医保制度整合完善。在大病保险的成功示范下,各地陆续出现了
“
基本医保
+
大病保险
”
、
“
基本医保
+
大病保险
+
社会救助
”
等做法,青海、安徽等省试点将基本医保交由保险公司经办。
不过,在保持大病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方面,黄洪认为,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其中之一是大病保险的定位问题。
“
现在多数地方都是对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把它等同于大病报销。这其实是一种普惠型的设计,会推高医疗费用,对高额医疗费用形成负面的激励。
”
黄洪表示,
“
小病大养
”
、
“
挂床
”
等现象占用了大量的医疗资源,而且还产生了比较高的医疗费用。
“
这个问题怎么来解决?我个人认为,应该还是要回归到大病保险的定位上来。
”
黄洪说,可以在国家层面制定大病保险的病种目录。在国家大病保险病种目录的前提下,各省市自治区可以在这个目录的基础上增加或者减少,确保参保人的大病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