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模式”可能真的要推开了

医改
“
三明模式
”
的一把手负责制、年薪制、两票制、医疗价格改革之腾笼换鸟等经验,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范围推广。
根据业内人士今日流传的消息,在专题研究综合医改试点省有关工作会议上,陕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四川省被列为第二批综合医改省。我们也多渠道从侧面了解到,个别省份确被列为改革试点。目前,江苏省、福建省、青海省、安徽省是第一批医改的
4
个省份。
这些省份将来的重点任务是什么?会上称下一步医改的重点是,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总结推广
“
三明医改经验
”
,科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为什么说三明模式可能会推开?根据这位业内人士的消息,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称,今后的改革要做到
”8
个必须
”
:
§
一是综合医改必须由党政
“
一把手
”
亲自负责,由一个领导分管
“
三医
”
工作。
§
二是基本医保经办必须实现
“
三保合一
”
。
§
三是流通领域改革必须实行
“
两票制
”
,进一步压缩药品价格虚高的
“
水分
”
。
§
四是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坚持
“
腾笼换鸟
”
,建立科学运行新机制。
§
五是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必须要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实行编制备案制。
§
六是提升卫生系统整体效率必须加快推进分级诊疗。
§
七是发挥医保激励约束作用必须加大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
§
八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必须落实政府责任。
这八点几乎都是
“
三明医改
”
的典型经验,似乎这个模式要全面推广了。这种大面积推广的效果如何,其实并不能确定。不久前,不少体制内的朋友也表示
“
三明医改
”
要强推了,但主要的难度在于:
首先,三保合一究竟是怎么个合法儿。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工作正在进行,大部分地区都归人社部门管理。如果三大基本医疗保险都合并后归财政部门代管,医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是不是要进行大规模改变呢?
另外,《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
“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
是不是要修改?改革所付出的管理成本可能是无法估计的。作为一个城市,在管理机构上突破并不难,但以整个省推开、甚至全国推开,这样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其次,如果稍微留意一下上述第二批医改省份就会发现,他们的改革侧重和进度是不同的。比如浙江其实早先一步已经在全省推开了医改,改革的主要亮点是分级诊疗,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面非常平稳。而上海的改革除了家庭医生负责之外,还在药品招标方面推行
GPOs
的阳光采购。陕西省和四川省目前几乎没有自己的特点。
如果按照上述八点经验推开,可能很多省份都要重新调整既有的改革思路。举个例子,三明医改主要亮点是在药品采购方面压缩了流通环节,比如两票制,比如优先使用仿制药制度,如果按照上面的改革节奏,上海的
GPOs
模式怎么调整呢?需求量大而且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能不能被满足?又比如,三明医改的第二个亮点是实行目标年薪制,但在上海
2014
年就开始推动目标年薪制,引入标化工作量,同是年薪制,绩效考核的内容相同吗?上海会怎么调整薪酬制度改革?这些都是改革落实过程中的大问号。
总而言之,这次改革的深水区探索还是看不到清晰的规律,也无法预测结果。观察和观望,可能是最好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