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婴儿散瞳后需注意避免强光刺激、防止揉眼、观察药物反应、遵医嘱复诊、保持眼部清洁。散瞳是眼科检查常用手段,通过药物暂时麻痹睫状肌使瞳孔扩大,婴儿因眼部发育未完善需特别护理。
1、避强光
散瞳后瞳孔无法自主收缩,强光直射可能损伤视网膜。外出时应使用宽檐帽或婴儿专用太阳镜遮挡阳光,室内避免正对窗户或强光源。建议检查后6-8小时内拉上窗帘调节光线强度。
2、防揉眼
药物作用可能引起眼部轻微不适,婴儿可能频繁揉眼。家长需给婴儿佩戴纯棉护手套,及时修剪指甲。若发现眼睑红肿或分泌物增多,可能提示继发感染,需用无菌生理盐水轻柔擦拭。
3、观反应
常见散瞳药物如复方托吡卡胺可能引发面部潮红、口干等抗胆碱能反应。哺乳期母亲应暂停喂奶1-2小时,观察婴儿有无烦躁不安、心率加快等异常。出现严重症状需立即就医。
4、勤复诊
散瞳验光后24-48小时需复查眼压,排除青光眼风险。早产儿或低体重儿应增加随访频率,监测调节功能恢复情况。家长需记录瞳孔回缩时间,正常约需18-24小时完全恢复。
5、保清洁
使用独立消毒毛巾擦拭眼周,避免盆浴防止污水入眼。检查后6小时内不宜游泳或洗澡。若使用凝胶状散瞳剂,可用医用棉签沾取人工泪液清除残留药痂,动作需轻柔避免角膜擦伤。
散瞳后24小时内避免给婴儿阅读或看电子屏幕,减少近距离用眼。哺乳期母亲应多饮水促进药物代谢,检查后2天饮食宜清淡,适当补充维生素A含量高的食物如胡萝卜泥。保持婴儿睡眠环境安静昏暗,促进睫状肌功能恢复。若48小时后仍存在畏光、流泪等症状,需及时到小儿眼科进一步评估。